“中小企业银行”救不了中小企业

www.ev123.com 2008-08-09 中国经营报
下半年针对中小企业的好消息不断:除了央行下半年上调商业银行信贷额度,支持中小企业信贷之外,另外一条“利好”消息是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中小企业银行。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国家有关部门煞费苦心。中国大量的信贷资源被垄断在国有企业手里,大企业垄断的信贷资源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无疑是明显的,从而造成了“饿死”和“撑死”并存的经济怪相。这种情况下,成立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似乎成了一种起码在逻辑上能够自圆其说的选择。
但且不说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研究”到何时,单就这种想法本身而言,不但不能解中小企业之困,反而可能因为中小企业银行的成立,其他的金融机构则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致使中小企业的信贷环境更为恶化,这种制度“悖论”早已被制度经济学所证明。
其实,在金融资源被四大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基本垄断的情况下,究竟是一个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值得信赖,还是通过克服制度失灵,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让中小企业从这些已经存在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更可行?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退一步讲,即使成立一个这样的银行,需要在全国成立多少家分支机构,聘请多少工作人员,需要国家投入多少资金,才能服务于全国上百万家的中小企业呢?而且,这样的一个“专门”机构,因为“垄断”了中小企业的贷款权,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新的寻租势必形成,中小企业不但解不了融资之困,反而新增“寻租”之痛,弄不好,又成为新的金融腐败的温床。考虑到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一贯生命轨迹,不出几年,中小企业银行恐怕又成为坏账累累的金融机构,等待国家输血来救,自顾不暇,还能解救中小企业融资之困?
正因为如此,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鲜有成立所谓“专门”的信贷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世界性难题。有人说,日本的中小企业也有专门的银行为其服务,可是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大财团大企业垄断的国度,其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并不乐观。
就信用链条而言,中小企业信贷之难的关键在于其信用不足,从银行信用的角度而言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需要政府以自己的信用来代替商业信用,为其提供担保,无论是上个世纪的美国,还是欧洲,都莫不如此。
美国专门负责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成功地履行了这种信用担保职责,其担保损失由政府承担,国会每年拨付预算。据该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00年,中小企业管理局用2700万美元的担保,在公开市场得到了23亿美元的贷款。政府每投入1美元,预计损失8美分。这就是政府的全部风险,美国在中小企业担保方面无疑是很成功的。
与其建立专门的银行,损失全部的本金,让中小企业银行最终沦落为一个真正的“坏账”银行,不如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放松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拓宽其股权融资的通道,鼓励养老、保险等公共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进入中小企业,加快创业板的建设,让资本市场不再成为大企业圈钱的“专利”,而是成为中小企业创业的助板。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国家有关部门煞费苦心。中国大量的信贷资源被垄断在国有企业手里,大企业垄断的信贷资源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无疑是明显的,从而造成了“饿死”和“撑死”并存的经济怪相。这种情况下,成立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似乎成了一种起码在逻辑上能够自圆其说的选择。
但且不说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研究”到何时,单就这种想法本身而言,不但不能解中小企业之困,反而可能因为中小企业银行的成立,其他的金融机构则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致使中小企业的信贷环境更为恶化,这种制度“悖论”早已被制度经济学所证明。
其实,在金融资源被四大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基本垄断的情况下,究竟是一个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值得信赖,还是通过克服制度失灵,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让中小企业从这些已经存在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更可行?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退一步讲,即使成立一个这样的银行,需要在全国成立多少家分支机构,聘请多少工作人员,需要国家投入多少资金,才能服务于全国上百万家的中小企业呢?而且,这样的一个“专门”机构,因为“垄断”了中小企业的贷款权,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新的寻租势必形成,中小企业不但解不了融资之困,反而新增“寻租”之痛,弄不好,又成为新的金融腐败的温床。考虑到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一贯生命轨迹,不出几年,中小企业银行恐怕又成为坏账累累的金融机构,等待国家输血来救,自顾不暇,还能解救中小企业融资之困?
正因为如此,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鲜有成立所谓“专门”的信贷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世界性难题。有人说,日本的中小企业也有专门的银行为其服务,可是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大财团大企业垄断的国度,其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并不乐观。
就信用链条而言,中小企业信贷之难的关键在于其信用不足,从银行信用的角度而言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需要政府以自己的信用来代替商业信用,为其提供担保,无论是上个世纪的美国,还是欧洲,都莫不如此。
美国专门负责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成功地履行了这种信用担保职责,其担保损失由政府承担,国会每年拨付预算。据该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00年,中小企业管理局用2700万美元的担保,在公开市场得到了23亿美元的贷款。政府每投入1美元,预计损失8美分。这就是政府的全部风险,美国在中小企业担保方面无疑是很成功的。
与其建立专门的银行,损失全部的本金,让中小企业银行最终沦落为一个真正的“坏账”银行,不如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放松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拓宽其股权融资的通道,鼓励养老、保险等公共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进入中小企业,加快创业板的建设,让资本市场不再成为大企业圈钱的“专利”,而是成为中小企业创业的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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